| 辽宁清河发电厂二期工程1×600MW机组第二批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08-07-21
所属地区:辽 宁
详细内容:受招标人委托,对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技术改造二期工程1×600MW级超临界机组第二批辅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特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清河
项目整体进度:2009年2月或3月开工。
二、本次招标设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标段名称、数量/单位
01、真空泵 3台套
02、胶球清洗装置 2台套
03、凝汽器循环水电动蝶阀4台套
04、空压机(含压缩空气净化装置及储气罐) 6台套
05、锅炉房电梯 1台套
06、飞灰输送系统 1台套
07、碎煤机 2台套
08、滚轴筛 2台套
09、主变 1台套
10、分裂式厂用变 1台套
11、高压脱硫变压器 1台套
12、分裂式启备变 1台套
13、凝结水精处理装置 1台套
14、汽水取样装置设备 1台套
15、化学加药设备 1台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及技术支持方(如有)与招标标的相同/相近设备设计、制造水平和已售出的相同/当容量、相同/当参数设备的业绩,包括设备使用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参与投标的设备应有2台套相同容量、相同参数的设备经过2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
5、投标人如有技术支持方,则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
6、投标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7月21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62号中泰大厦9层。
联系人:郑 伟
电 话:010-51953848 51953846
手 机:13439968600
传 真:010-51953510
邮 箱:zhengwein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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